發(fā)光字標志表面構造計劃要求
標識正面與其支承構造、標志本體的構造與主體結構之間均應具備足夠的相應位移實力,必要時還應思慮LOGO構造對主體結構的影響。下面籌劃條件中涉及的長度皆為公稱尺寸(對零部件設計時指定的長度),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導向標識面板
(1)合金看板
鋼板制成的導向標志正面的厚度不應小于0.9mm,鋁板極其他金屬原料面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當合金材質看板的寬度或高度超出600毫米時,宜應用間距不超出600mm的加強件或固定件筑固正面。
(2)高分子液態(tài)壓克力材料面板
1)由高分子液態(tài)壓克力原料制成的導向LOGO看板(如高分子有機玻璃正面)的厚度應符合以下需求。當面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不超出600MM時,看板厚度不小于3毫米;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出1000mm時,正面厚度不小于5MM;當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出1200毫米時,正面厚度不小于6mm;當看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超出1200MM時,可按照材質供應商的建議確定面板厚度。
2)當導向標識正面由緊密接觸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組成時,應避免塵土和水汽進入到薄板中間,需實現防護等級 IP65(無灰塵引入,向表層看板各個目標噴水無有害影響)。
3)使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它自粘柔性材料時,應與導向標志基材相兼容。
2.導向LOGO背板
用來支撐標識且不位于燈箱或類似箱體內的背板應符合下面要求。
1)由金屬或合金-塑料層壓板制成的背板:鋼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0.9毫米;鋁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2.0mm;金屬-塑料層背板厚度不應低于3.0MM。
2)如若合金背板的寬度或高度超出600毫米,則應應用間距不超出600mm的增強筋或緊固件進行加固。
3)樹脂材料制成的背板:厚度不應小于5MM;應利用間距不超出600毫米的加強筋或緊固件實現加強。
4)由木板、木夾板或木纖維板制成的背板:背板的寬度和高度小于300mm時,板材的厚度不應小于16MM;背板的寬度或高度達成300毫米時,板材的厚度不應小20mm。
5)位于led燈箱字或類似箱體內且80%以上邊緣獲得支撐的背板,其最小厚度不應小于0.5MM,且最大無支撐面積不應超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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