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發(fā)光字工藝策劃的可行性原則
做工設計的可行性原則重點囊括下面兩個方面:一是工藝選擇的可行性,是對于圖紙籌劃流程中的做工設想而言。
一類境況是led發(fā)光字計劃師對某些工藝不甚認識,在圖紙上標注的做工條件與實質制作工藝的可行性就會出現(xiàn)少許差異;另一種處境是圖紙的做工需求在理論上可行,而在現(xiàn)實制造中難實現(xiàn)或不具備工藝制造的或許性。
二是做工程序的可行性,是涉及工藝策劃自身而言的,需要剖析做工設計的步驟是否恰當。
例如,進行發(fā)光二級管發(fā)光字制作時,如先實現(xiàn)平面顏色和圖文的制造,最終再沖壓隆起的文字,這么的工藝過程籌劃從表層來看并無不當,似乎也比較符合平面色彩和圖文制作須要擋板平面光潔的要求。
但是,本質操作流程中,進行沖壓流程時,就會面臨沖壓板材的機床噸位怎么設定,以及對已完成的圖文如何保護等麻煩。
Led發(fā)光字做工設計的農(nóng)貿性原則
綜合性原則是指在制定工藝路線時要全盤思索,要瞻前顧后。
既要思慮到技術條件與實施條件的也許,又要考慮到制作效益;既要思量本道工序的效果,又要思索到給下道流程是不是提供了方便;同時在做工的安全性上亦要做好充分地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