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光二級管發(fā)光字做工籌劃的可行性原則
工藝策劃的可行性原則首要包含下面兩個方面:一是做工選擇的可行性,是針對圖紙籌劃過程中的工藝設想而言。
一種境況是Led發(fā)光字設計師對某些做工不甚認識,在圖紙上標注的工藝需求與本質加工做工的可行性就會出現少許差別;另一種處境是圖紙的工藝需求在理論上可行,而在現實制造中難以實現或不具備做工制作的大概性。
二是工藝步驟的可行性,是涉及做工計劃自己而言的,需要分析工藝策劃的環(huán)節(jié)是不是恰當。
例如,進行l(wèi)ed發(fā)光字制造時,如先實現平面色彩和圖文的制作,最后再沖壓突出的文字,這么的做工過程計劃從表面來看并無不當,似乎也比較符合平面色調和圖文制造須要擋板平面光潔的要求。
但是,實質操作流程中,進行沖壓工序時,就會面臨沖壓材質的機床噸位怎么設定,乃至對已完成的圖文如何保護等問題。
LED發(fā)光字工藝設計的綜合性原則
農貿性原則是指在制定做工路線時要全盤思索,要瞻前顧后。
既要思量到技術條件與實施條件的可能,又要思量到制造效益;既要考慮本道流程的成效,又要思慮到給下道工序是否出示了便利;并且在工藝的安全性上亦要弄好充分地思索。